7月中旬,贵州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全省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暨开展集体协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提出在全省企业中开展集体协商标准化试点工作,被选树为试点的企业将获得省总工会给予的专项资金支持。
据了解,开展本次试点工作目的是在全省选树一批集体协商工作标兵企业,深化全省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根据《通知》,本次试点单位由全省各市(州)总工会、各省级产业(行业)工会进行推荐,主要从历年来的贵州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选择一批劳动关系和谐、经营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集体协商标准化试点工作,并重点考虑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新业态行业企业、女职工占比超过50%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省总工会将对试点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核心议题,组织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形成合法、合理、可行的协商成果。同时,建立健全协商代表的产生与职责、协商程序的规范与监督、协商成果的落实与评估等集体协商配套制度,确保集体协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