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省优选一批开放平台作为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充分发挥开放平台在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助力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商务厅制定了《贵州省支持打造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所指开放平台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从中优选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内生动力强、开放经济突出的开放平台作为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工作方案》指出,申报主体须满足国家级经开区培育对象、外贸提升区、外资示范区条件,通过平台申报、市州初审推荐、省商务厅审核等流程后确定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名单。
《工作方案》提出,将从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提档升级、强化资金支持三个方面对打造开放型经济示范区予以支持,从产业、开放、改革、环境、资金等方面明确举措,并规定了资金支持使用方向。
《工作方案》还明确对打造开放型经济示范区采取动态管理,通过综合评估对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约谈及退出示范区序列等处理,按照优进劣退原则,每年动态更新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名单。并按照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明确资金拨付流程和绩效管理规定,强化监管和跟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冯倩 彭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