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对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区位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调整后按照“一区三园”进行布局,总面积10.02平方公里。其中,同心产业园区面积6.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居仁街道街上社区,南至珙桐街道良丰社区,西至宣慰街道法那社区、宣慰社区,北至宣慰街道坝子社区;西城园区面积3.22平方公里,位于文昌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桂花社区,南至珙桐社区,西至石板河社区,北至茶都社区;阳长煤电工业园区面积0.4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地界均位于阳长镇字库社区内。具体界址点坐标以省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准。
二、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聚焦工业主导产业,细化落实“一图三清单”,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协同力,为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三、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四、毕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