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贵州频道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印发,提出到203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8.4%以上,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实施意见》提出了分阶段实现的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治理1.49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5.05%以上。2026—2035年,全省治理2.9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8.4%以上。
《实施意见》强调,着力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空间管控,加强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加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试点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城市建设,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率。
《实施意见》提出科学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治理石漠化面积3550平方公里;2026—2035年,治理石漠化面积6330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坡耕地治理,到“十四五”期末,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10万亩以上;到2035年,将36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条件的均恢复为耕地,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
监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严格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健全监管标准体系,多措并举高效监管,多方联动协同监管,强化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
来源: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