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调整2023-2024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161元(其中单位2774元、个人1387元),比2022-2023年度标准多1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其中单位215元、个人107元),与2022-2023年度标准相同。
此次调整对象为省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册职工,不含2023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暂不调整,待超绩效工资核定后,另行通知。
省级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
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的2022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
以上这些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此次调整工作需要缴存单位办理相应的手续,各单位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相关通知、表格,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办理时间为即日至2023年9月8日。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