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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与2015年相比,历史建筑的数量翻了近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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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1982年我国正式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以来,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近年来,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发展深度融合,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呈现新气象,丰富多元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我省焕发出勃勃生机,绽放出时代新韵。

法规政策日趋完善,长效管理的基石进一步夯实。

省级层面陆续出台《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贵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地相继出台《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省9个市州都出台了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搭建了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

 保护名录不断增加,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

截至目前,贵州省已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9座、名镇16个、名村28个,中国传统村落757个,中国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64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1处,国家工业遗产6项,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727项1184处。目前,全省共核定公布历史文化街区20片、确定公布历史建筑1600处,与2015年相比,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翻了10倍,历史建筑的数量翻了近50倍,实现了历史建筑市县全覆盖,建立了较全面的保护体系。

挂牌建档全力推进,基础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

目前,全省20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全面完成挂牌;1600处历史建筑挂牌率达到96%、测绘建档率达到90%。

宣传方式不断创新,社会参与热情进一步激发。

为纪念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去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之际筹办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系列宣传活动。系列活动包括举办历史文化保护主题摄影展及铜仁巡展、拍摄《寻迹贵州》宣传片及系列短片,系列活动线上线下累计近900余万人次观看。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它生动述说着过去,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在新的起点上,贵州将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做好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讲好贵州历史故事,展现好贵州文化底蕴,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贵州力量!

来源:贵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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