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铜仁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通过建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力量、司法执法联动、健全立法跟踪监督等机制,创新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成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打造特色生态司法保护品牌
在位于江口县德旺乡闵孝河的一处水电站拦水坝上,县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向负责人了解渔业生态修复和过鱼设施修建情况。
“最近,我们和一家公司签订了鱼类洄游通道的施工合同,也购买了5万元的鱼苗增殖放流。”江口县某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夏和平表示,公司正按照法院的裁判结果,弥补拦水坝的修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侵害。
据了解,闵孝河属于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该水电站拦水坝对上下游形成了阻挡,对鱼类的生存繁衍造成了影响。因此,县检察院于去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县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水电站运营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过鱼设施修建,并承担15万元生态环境赔偿费用。
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昆
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昆介绍,这一案例入选了贵州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案件审理结合小水电站普遍存在的环境损害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效的司法借鉴和可行的生态修复措施。
结合铜仁市生态环境要素分布,铜仁法院在碧江区、江口县、德江县三家基层法院设立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梵净山、佛顶山、麻阳河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乌江、锦江两条长江上游重要支流为生态司法保护重点,打造“两山两江+”“三区两江”特色生态司法保护品牌。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 吴爱民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爱民告诉记者,2020年以来,铜仁法院先后有12个环境资源类案件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展,3个环境资源类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其中,“梵净山金顶刻字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例”和全国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完善生态环境司法协作
发源于梵净山西麓的锦江,经铜仁市碧江区漾头镇出省,流入湖南省麻阳县。今年初,碧江区人民检察院接志愿者反映,省界附近村民长期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至锦江河道中,影响流域生态环境和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经两省相关司法执法单位多次联合巡河及磋商,上个月,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法院,与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法院,以及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人民检察院、法院共同签署了《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沈鑫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鑫介绍,三地法检两院成立了由成员单位检察长、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通过沟通联络、生态修复协同、案件协作和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等九项机制,推动建立相对统一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环境修复标准和裁判尺度。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 林鑫
立足当地绿色发展生态资源优势,铜仁法检两院持续积极探索碳汇补偿生态机制,打造“碳汇检察+司法确认+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新模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林鑫介绍,2022年以来,共探索办理公益诉讼碳汇补偿案件32件,案件当事人通过认购碳减排量方式支付碳汇资金70余万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
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底线
铜仁市还为生态环境“量身定制”保护措施,制定出台了《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铜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冉华佳
“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铜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冉华佳介绍,铜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发展优势。从数据上看,锦江常年保持II类水质以上;铜仁市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梵净山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得以保持,动植物物种本底数据从4000多种增加到7154种,形成了山、水、林、草、田和动植物相互交融的多样化生态环境。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龚洁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龚洁表示,下一步,还将紧紧围绕市情特点突出地方特色,以问题为导向创设法规内容。同时,将不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做实法规实施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记者: 陈思思 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