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关于取消台江县方召镇工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蕉溪镇洞脚、江古镇凉水井、江古镇张家沟和台江县方召镇工代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黔东南自治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黔东南自治州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黔东南自治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