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对“群租”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因“群租”而引发的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根据省、市、区相关整治工作部署,南明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如果您名下的房产违规装修改变了房屋内部的结构增设隔间、卫生间等,涉嫌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假如房屋内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您不仅可能面临高额赔偿,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如果您已将房屋装修成“群租房”出租,请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与租户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在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开展“群租房”整治排查的过程中发现如下房产疑似存在违法“群租”行为(见附件),根据《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您在收到消息后3日内到属地街道办事处配合调查整改。前往街道办事处配合处理时请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业主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已办的需带上房产证复印件);3、业主与承租人租赁合同复印件。
如不按时配合调查整改工作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封;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城市的稳定安全发展,需要你我共同维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南明区涉嫌“群租房”统计表
南明区“群租房”整治协调机制专班
2024年4月12日
来源:南明区“群租房”整治协调机制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