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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至9月15日,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暂停收取燃料附加费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3月16日来自贵阳市交委消息,从3月16日至9月15日期间,贵阳市中心城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停止收取燃料附加费。

据悉,根据贵阳市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有关规定,通过上一个周期贵阳市出租汽车燃料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和出租车行业意见建议,停止收取燃料附加费。

同时要求各出租车企业要做好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乱收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记者 张薇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贵阳网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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