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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警划重点!摩托车上高速,要遵守这些规定!

【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提问】我想问一下,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我的摩托车是150排量的,驾驶证实习期已过,摩托车手续都齐全,谢谢!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贵阳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踏板车、三轮摩托车禁止驶入,两轮摩托车可以驶入高速路,但要遵循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八十三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市民若遇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免费咨询电话122进行咨询。

记者  杜立

来源: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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