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贵阳市安委办曝光3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矿山未公示领导带班下井完成情况等案
2022年7月20日,贵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单位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存在该单位矿山领导带班完成情况未进行公示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该单位矿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合并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矿长杨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案
2022年8月2日,贵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饲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原料进料口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配电房设置在成品仓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未做隔离措施等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合并处人民币1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李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租用厂房非法销售甲醇案
2022年7月18日,白云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白云区应急局在辖区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过程中,将正在销售、购买甲醇的王某某、郭某某抓获。
经侦查,今年2月底,吴某某、沈某、刘某、石某某等在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四方坡村一租用的厂房内非法销售甲醇,被白云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