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酒醉驾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态势,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因酒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7 月 8 日 21 时至 7 月 9 日 8 时,贵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夏季专项整治 " 百日行动 " 酒驾专项查缉工作中,共计查获酒醉驾72起。
行动前,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贵阳交警双龙区分局认真分析研判,结合辖区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与特点,优化警力布置和查缉点位设置,在辖区重点路段进行精准查缉。
行动中,执勤警力采取定点检查的方式,双龙区分局在辖区设置了 8 处查缉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了仔细查验,严格做到逢车必检,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强化宣传,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的同时,民警向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行动,贵阳交警还邀请了贵州广播电视台、贵阳广播电视台、贵阳交警融媒体中心等多路记者随警察作战,通过新闻采访,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了一线交警执勤、执法的身影,向广大群众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并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违法案例曝光
7 月 8 日 21 时 31 分,黄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桂 L****3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 210 国道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80mg/100ml,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7 月 8 日 21 时 47 分,邓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贵 A****3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千家卡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9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7 月 8 日 23 时 03 分,董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贵 A****2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贵龙大道关堰桥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00mg/100ml,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7 月 9 日 00 时 07 分,贺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贵 A****3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龙水路与云关路交叉口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2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7 月 9 日 00 时 14 分,郑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贵 A****8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龙洞堡大道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7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醉驾的危害
1、喝醉酒驾驶,自控能力会变得很差。饮酒驾车,由于酒精麻醉,人的自控能力,情绪自控力都会很差,很难更好地控制油门,刹车等问题。
2、醉酒驾车,会导致人的判断能力降低。当人喝醉酒,很容易说些胡话,操作能力也会变得更低,有时候无法判断周围的路面情况。
3、醉酒驾车,很容易导致视力降低。当人醉酒驾车时,驾驶员周围的视野情况也会变得更窄,有时候很容易撞到其他地方,影响人身安全。
4、醉酒驾车,精神状态会很差,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容易情绪失常,做出一些过激的反应,有时候很容易变得狂躁不安。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 6 个月驾驶证,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 15 日拘留,并处 5000 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查酒驾依据的标准
血液中酒精含量 <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 ;
血液中酒精含量 ≥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 ≥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贵阳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不仅会危害到驾驶人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害到其他人的安全,贵阳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一定不要酒后驾车,遵纪守法文明行车。
来源 贵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