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登记业务进一步提速办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减环节、压时限,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工作效率,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市场主体办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登记业务再次提速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各类登记类型办理时限
自即日起我市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法定需公告的业务,公告期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从5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补、换证,更正登记、预告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异议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结。
2、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类型办理时限
根据《贵州省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对2021年10月已实现即时办结的14项涉企登记业务进行调整并扩增至18项,市场主体申请登记的即时办结。具体为:
(一)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
(二)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
(三)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企业改制及资产处置)
(四)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五)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企业的名称、地址、使用权类型、面积、年限、用途)
(六)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企业的名称、地址、使用权类型、面积、年限、用途)
(七)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八)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九)抵押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十)自然人作为抵押人为市场主体提供担保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十一)抵押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十二)自然人作为抵押人为市场主体提供担保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十三)抵押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变更登记
(十四)抵押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十五)抵押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更正登记
(十六)抵押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更正登记
(十七)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补、换证
(十八)权利人为市场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换证
特此公告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0日
来源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