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为全市30.19万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结付了2.15亿元的年度利息,人均结息713.24元。
此次利息计息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确保所结利息全部分摊并计入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为方便缴存人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多种查询方式,包括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和手机APP。缴存人可以通过这些渠道随时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据了解,此次利息结付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进行。根据该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利息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算,并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