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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煤矿新任职“五职矿长”应知应做任务清单》筑牢煤矿安全第一道防线

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贵州省煤矿新任职“五职矿长”应知应做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聚焦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少数”,创新推行新任矿长履职标准化管理,以清单明任务、以时限压责任,推动煤矿安全治理关口前移,防范因管理人员调整出现安全管理断档风险。

“五职矿长”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岗位变动极易产生安全管控盲区。针对以往部分新任矿长到岗情况不清、职责不明、上手缓慢等突出问题,任务清单创新构建“六个一”履职规范体系,明确新任职矿长岗位调整5日内必须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全面掌握矿井灾害类型、历史事故、风险隐患等基础情况;系统学习省内瓦斯治理、“双全日”管理等煤矿安全重点政策文件,对标梳理矿井落实短板。

同时要求组织一线座谈交流、开展全覆盖隐患大排查,全面摸清采掘布局、灾害治理、设备运行现状。

“任务清单”创新推行“挂图作战”机制,要求新任职矿长在办公室悬挂矿井图纸,动态标注重大风险点、灾害治理重点区域,实现风险可视化管控。严格落实安全承诺公示制度,新任人员一周内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全体职工监督。规定任职一个月内组织事故应急演练,熟练掌握事故报告、现场处置、撤人流程,夯实应急处置能力。任职期满后,须向监管监察部门专题报告履职情况,形成闭环监管链条。

此次出台“任务清单”,是贵州推动煤矿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改革举措,把抽象的安全生产责任转化为可操作、可核查、可监督的硬性任务,划定新任矿长履职起步“路线图”,有效破解岗位交接“真空期”管理难题。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省能源局两部门将推动全省各煤矿严格落实清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矿长交接管理制度。监管监察部门将把任务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执法重点,对未按要求开展履职工作、不具备管控能力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依法从严处置。持续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全过程监管,压紧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煤炭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天眼新闻记者 张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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