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贵州省1号林业碳票在江口县成功完成交易。这是铜仁全市检察机关首次探索“公益诉讼+林业碳票”办案模式,以司法赋能碳票交易方式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成功案例。
贵州省1号林业碳票通过司法赋能方式在江口成功完成交易。
据悉,2023年6月,姚某等人在江口县民和镇滥伐林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对姚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公益损害当事人姚某自愿认购林业碳票,替代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全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贵州省1号林业碳票通过司法赋能方式在江口成功完成交易。
据了解,铜仁城投集团绿源林产有限公司持有的01号碳票系全国CCER项目重启后的第一张碳票,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次第一张碳票。本次交付碳票由公益损害当事人姚某出资认购,由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组织,铜仁城投集团绿源林产有限公司通过贵州省林业碳票交易协议,向贵州省梵净生态产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贵州省林业碳票,碳减排量95吨,交易单价85元/吨,总价为8112.8元。
贵州省1号林业碳票通过司法赋能方式在江口成功完成交易。
在本次碳票交付仪式上,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还会同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局、县绿色金融发展中心共同会签了《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暨林业碳汇司法实践衔接机制》,通过“三书两证”进一步规范了林业碳汇认购的路径和流程。
认购碳汇(碳票)是司法机关创新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一种新方式。近年来,在全国CCER项目重启后,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局等部门,不断推进“司法+碳汇(碳票)”融合,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替代性赔偿新路径,持续以司法赋能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绿色江口现代化建设。(图/文 江口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