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公示无异议后,由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制定的《“贵州精品”培育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于7月15日正式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我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3533”发展目标,分类开展培育评价工作,力争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精品品牌。
《管理办法》指出,“贵州精品”是指贵州地域特征显著、品牌管理专业度高、品牌覆盖面广、品牌影响力在同产业领域、同品类产品和服务中处于省内行业领先水平的自主产品和服务。
“贵州精品”申报条件
其培育的目标是培育设计精良、生产精细、服务精心的高端贵州品牌。具体表现为贵州省域内生产加工制造并以实物产品为载体的产品品类品牌,以及为省域内实体经济和消费者提供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本地服务品牌。
其中,“贵州精品”的培育评价基本流程为经营主体(组织)申报→资料评审→品牌价值/品牌强度核验→量化评分→名单审定→颁布证书/授权→年度监督确认→再评价。
据悉,《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品牌共治格局。同时,不断扩展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贵州老字号”“贵系列”与“贵州精品”互认。
贵州精品培育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 “贵州精品”(贵品)培育申报材料
附件2 品牌评价工作指南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鲍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