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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2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创新立法保护,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生产环境保护”概念,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分为六章,共51条。主要构建了“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内容。

贵州是酱香白酒生产核心区,当前正在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条例》创新立法,特点鲜明。坚持“小切口”立法、围绕有特色立法、注重有针对性立法,紧扣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特殊酿造环境保护要求,对其生产环境作出规定;严格落实产区保护规划,对产区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控;规定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应当传承传统酿造技艺;加强污染治理与监督管理。

《条例》科学有序构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依法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的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促进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同时很好地解决了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利用最具价值的酿酒资源,更好地推动酱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

此外,《条例》在充分吸收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赤水河酱香型白酒产业规范发展和仁怀市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四改两建设”(即窖底防渗收集改造、酿酒冷却方式改造、接酒池防渗改造、厂内废水管道改造;前处理设施建设、园区废水收集设施和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建设)污染整治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明确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等五项针对酱香型白酒产业的污染防治系列新举措。

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有关部门将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并认真研究梳理《条例》涉及的具体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建立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此外,还将充分运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手段,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制度的刚性。充分运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抓手,推动压实地方政府、企业等各方责任,推动《条例》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地落实,切实用法治的力量保护好赤水河。(记者 王瑶 金秋时 旷光彪)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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