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6.4%,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简称综合指数)进行排序,2023年1月,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都匀市、六盘水市、毕节市、凯里市、安顺市、兴义市、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见附表1)。
二、88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全省88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5.4%,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综合指数进行排序,2023年1月,88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1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含并列)为荔波县、三都自治县、威宁自治县、罗甸县、独山县、晴隆县、望谟县、普安县、册亨县、龙里县、安龙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从第79名到第88名)为赤水市、三穗县、桐梓县、玉屏自治县、播州区、金沙县、岑巩县、碧江区、六枝特区、松桃自治县(见附表2)。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