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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4个单位7名个人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表彰

人民网贵阳1月12日电 (李丽萍) 1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贵州省4个单位、7名个人分别获评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据了解,贵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赤水市民政局、毕节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等4个单位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此外,贵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尹秀钰、遵义市民政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宇、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局局长郑晓、玉屏侗族自治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张著蓉、册亨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郭惠源、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朝军、福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吴秀松等7人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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