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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10月 贵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13万人次

本报讯(记者 覃淋 韦倩)1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10月,贵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13万人次,医疗费用9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65亿元。

近年来,贵州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2014年,实现省内跨市(州)就医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2016年,实现与重庆、云南、广西和海南等省(市、自治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实现与全国所有省份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8年、2019年,逐步扩大省内跨市(州)、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2020年,实现与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21年,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省内跨市(州)、跨省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2022年10月1日,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5个慢特病省内跨市(州)、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至此,我省实现了88个县(区、市、特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门诊、住院直接报销医疗费用服务的目标。

由于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人员流动频繁等因素影响,以往参保人到参保地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要“来回跑腿、自己垫资”。为减轻群众负担,省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明确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享受待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省内跨市(州)、跨省就医、购药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一个样”。

同时,取消了原单独进行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准入审查,本着定点医药机构自愿开通原则,医药机构自取得定点资格之日起,就可以立即开通直接结算,增加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省内跨市(州)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前往开通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就医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外出就医购药更加便捷。

截至10月底,全省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机构2562家、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183家、门诊医疗机构1684家、药店12835家。下一步,贵州将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争取将耐药性结核、艾滋病纳入省内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跨市(州)直接结算;争取2022年底实现贵州参保人员前往四川、重庆、云南、西藏等西南省(市、自治区)住院免备案、自由行。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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