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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附政策解读)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贵州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9日

 

贵州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层分类推进,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体系和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增效能并重,完善县域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村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19个县(市、区)达到基本型以上(含)县验收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县域流通网络

1.优化设施布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和建材、汽配、小商品、花卉、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打造功能业态丰富完备、安全便利的县城消费场景,满足居民就近便利和品质消费需求,增强县城商业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带动县域消费整体升级。

2.以人口聚相对聚集的乡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集)贸市场、农资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拓展消费业态和场景,满足农村居民一般性生活服务就近消费需求。

3.通过特许经营、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实现村级便民商店信息化、标准化、连锁化改造升级,鼓励迭加电子商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咨询等功能服务,促进“一站多能、一网多用”。

4.综合利用现有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站、物流中心、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改扩建基本型(含)以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

5.建设改造乡镇快递物流分拣场所,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综合服务站。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快商融合”,整合优化村邮站、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网点、益农信息社等末端站点资源,通过“改扩建融”,迭加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批销零售、政务便民、农资供应、社区团购自提、废旧物资回收等增值业务,实现快递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6.引导电子商务、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仓储、揽收、分拣、运输、配送“五统一”,场地、车辆、人员、运营、管理“五整合”,项目实施的县(市、区)实现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统一分拣、配送,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二)培育县域商业市场主体

7.实施商贸流通主体培育行动,引导、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等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向上下游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型,整合、发展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培育县域商贸流通龙头企业。

8.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9.持续加强农村经纪人、农村电商人才等新型农村商业带头人队伍培育,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等,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开展实操技能培训,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挖掘农村商业人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

(三)提升农产品上行动能

10.加强县域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完善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夯实农产品上行基础。

11.优选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产业,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政府支持和引导,制定涵盖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提升重点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赋能,推动品牌兴农和强县。

12.支持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做精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产业电商”“品质电商”“品牌电商”。充分发挥现有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效能,建设改造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打造电商产业集聚区,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营销渠道和品牌建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四)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13.加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拓展食品安全和安全质量监督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为,维护农村居民合法权益。

三、县域商业建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引导支持的重点方向

根据通知和《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引导支持方向如下:

(一)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快递共配中心)整合和运营,项目实施地区实现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统一分拣、配送。

(二)支持商贸流通供应链、网点下沉乡村,丰富农村商品供给,健全连锁化流通网络。

(三)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农(集)贸市场,完善乡镇商贸中心功能和服务,使乡镇基本满足周边居民一般性消费需求。

(四)支持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统筹协调。发挥各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市(州)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好项目申报、指导培训、监督检查等属地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履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的直接责任。除贵阳市整体推进,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外,其余重点支持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统筹制定本级工作方案,10月30日前经市(州)人民政府报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备案。市、县经备案的工作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有关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作调整的,应经市级人民政府报以上三部门按程序备案。

(二)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区分整市推进和切块到县方式安排,分别下达至贵阳市和相关13个县(市、区)财政,由属地商务、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和拨付,鼓励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各市(州)商务局要认真审核、确定本区域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终了,贵阳市和相关13个县(市、区)要自主开展绩效自评,市(州)商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省商务厅将对项目绩效实行跟踪监测,并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复核。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发现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并与本市(州)下一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申报挂钩。

(三)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省市县三级日常监管机制,健全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资金和绩效管理等过程监督,形成闭环管理。资金重点支持的市、县应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决策监督,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规范项目遴选、资金安排等决策过程,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绩效。各级均要建立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台账,每月调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目标完成情况,各市(州)每季度报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省商务厅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市、县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多渠道宣传推广,扩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报送本地区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省商务厅将汇总形成案例汇编上报商务部,并视请组织经验交流和观摩学习,促进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相关链接

关于《贵州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贵州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贵州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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