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15日,毕节七星关区和贵阳白云区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给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做好省外入黔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现阶段,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四川泸州市、南充市和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北区和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花都区和深圳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入黔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相关部门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二、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入黔人员,实行严格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地铁;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绿码”管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上班上学,有序流动。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三、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抵黔后7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四、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环黔高速公路防疫服务点等入黔关口,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积极推动“落地检”服务。省内各道路(国、省、县、乡道)防疫服务点及高速公路收费站,落实不同入黔车辆及司乘人员分类管理。对于疫情重点地区入黔车辆,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闭环管理;对于过境车辆,要依托“抗原+核酸”检测和“即采即走即追”等措施,切实做好防控有效、物流畅通。
五、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除宾馆酒店外),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1米线”、通风消毒、日常防疫巡查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旦发现贵州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对其实行临时隔离管控,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闭环管控。
六、小区(村)和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但不得随意限制“三天三检”和“黄码”人员进入或入住,一旦发现此类人员,要认真记录其个人信息,充分依托网格员、小区管家、楼栋长等基层防控力量,督促其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或居家不外出等措施。
七、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售卖或使用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品时,须核对相关人员行程码,并详细询问用药者或同住人员7天内是否有省外旅居史;如有省外旅居史,要认真做好信息登记,引导其尽快就近开展核酸检测,并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由疫情防控部门督促用药者或同住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八、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如需离黔,须在完成3天集中隔离且达到解除隔离观察标准后,持解除隔离观察通知书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黔。其他省外入黔人员(除中高风险区外),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离黔。
以上措施自10月17日0时起开始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16日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