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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

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2年7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篇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开启毕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成就与经验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第二篇 推动绿色发展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第三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节 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三节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第四章 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二节 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第三节 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五章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第一节 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第二节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三节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四节 构建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第六章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

第一节 集聚创新资源

第二节 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三节 推进旅游产业化

第四节 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第七章 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第一节 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第二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篇 推动人力资源开发 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第八章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第一节 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第二节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第三节 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第九章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第一节 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

第二节 多渠道引才聚才

第十章 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第一节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第二节 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第四篇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第十一章 完善统一战线参与机制

第一节 丰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基层实践

第二节 完善统一战线长效支持机制

第十二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第一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二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三节 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机制改革

第十三章 积极推进区域开放合作

第一节 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第二节 深入推进区际互助合作

第三节 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十四章 完善共建共享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节 持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第三节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第四节 加强医疗卫生健康保障

第五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六节 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

第五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十五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第三节 加强土地要素供给保障

第十六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前 言

2018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同2020年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

毕节曾是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的典型。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当地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毕节经济社会发生巨大变化,实现了人民生活由普遍贫困到全面小康、生态环境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重大跨越。

新时代继续推进毕节改革发展,探索绿色发展路径、推进资源型经济全面绿色转型,丰富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培养源源不断的高素质劳动者,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实践、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对推动生态脆弱地区、资源型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有关部署,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新时代支持毕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为毕节市全域,国土面积26853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684.5万人,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篇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开启毕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毕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将重点围绕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生动实践。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毕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具备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毕节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成就与经验

综合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21年,毕节地区生产总值2181.5亿元,是2012年的2.5倍,年均增速达9.6%;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63元、12441元,分别是2012年的1.9倍、2.5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3%,比2012年提升13.3个百分点;实现高速公路“县县通”、农村公路“组组通”,高铁、机场从无到有,建成夹岩水利枢纽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2年以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61.6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1532.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从43.1%提高到60%,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以上,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人口素质不断提升。2021年,15岁及以上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7.71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1.9%、95.3%、92%,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4.6岁。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16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98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完成易地扶贫搬迁41万人,成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一个生动典型。

毕节改革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立更生,艰苦创业,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毕节人民群众;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创新岩溶山区生态治理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发挥统一战线助力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持续实施同心工程,形成智力支持、改善民生、生态建设、示范带动、助推发展帮扶体系。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重大机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毕节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指明了发展方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支持贵州加快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有利于毕节用好政策红利、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度调整,东部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毕节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开放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优势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统一战线长期支持、广泛参与,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对口帮扶协作,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

主要挑战。毕节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多,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任务重。传统煤电产业占比大,新兴产业起步晚、体量小。生态功能仍较脆弱,深度石漠化地区面积广,岩溶山区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难度大。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较低,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远低于全国水平,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较多。基础设施尚需完善,特别是工程性缺水问题仍较突出。要素配置、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开放水平急需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势,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努力把毕节建设成为百姓富、生态美、活力强的示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传统煤电产业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加快构建契合资源禀赋的特色产业体系,着力推动人力资源开发、加速释放人力资源红利,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开放带动。发挥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着力破除制约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统战助力,凝聚多方智慧。充分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广泛凝聚统一战线各方面力量,完善长效帮扶机制,不断丰富新时代多党合作助力地方发展的毕节实践。

坚持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缩小收入差距,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节 战略定位

乡村振兴新典范。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着力解决农业发展弱、农村空壳化、农民收入低等问题,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脱贫地区探索新时代乡村振兴道路树立典范。

绿色发展样板区。充分考虑岩溶山区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逐步摆脱资源依赖,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探索欠发达地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有效路径。

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立足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优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创新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努力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

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强化各类改革创新举措系统集成,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改革率先突破,全面优化提升制度环境,深化拓展统一战线服务地方改革发展实践,更好服务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为同类型地区以改革促发展提供经验。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毕节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示范区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在贵州闯新路过程中改革先导和突破作用凸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3.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和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显著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8年,人才资源总量达150万人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10%左右。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新增80万户以上。

展望2035年,毕节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蓝绿交织和谐自然的空间格局和绿色共享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人力资源红利充分释放,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成熟定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彰显,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篇 推动绿色发展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和优化升级,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走出一条岩溶山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第三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精准落实帮扶举措,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坚持“四个不摘”,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政策衔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第二节 推进农业现代化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水源水系联通和配套灌排工程体系、喷滴灌等现代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机耕道配套和农村产业路建设,完善农田防洪排涝设施。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到2025年累计休耕10万亩。积极推进山地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山地适用小型农机研发推广。提升生态农业、营养健康食品开发与冷链物流等领域科技研发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壮大特色种植业,建成全国重要的高山冷凉蔬菜生产基地、高山生态茶产业基地、南方马铃薯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推动皂角、刺梨、花椒等特色产业发展与石漠化治理、煤矿废弃地改造相结合,打造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样板。加快发展现代养殖业,建设生猪、肉牛(羊)、肉禽养殖基地和贵州半细毛羊、毕节可乐猪、画乌鸡、威宁黄牛等保种繁育基地。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结合关键物流节点布局,合理集中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发展酱醋、火腿、黄粑、刺梨汁、核桃乳等特色食品,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绿色生态食品加工基地。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等城市群,培育流通型龙头企业,推动“黔货出山”。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农旅融合。完善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

第三节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治激发乡村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村级现代治理,以德治引导乡风文明。坚持因地制宜、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建制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达到100%。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实施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程,推进纳雍苗族芦笙舞(滚山珠)、威宁彝族撮泰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支持黔西化屋基、七星关三官寨、织金营上古寨等开展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建设具有乡土气息、民族韵味、毕节特色的黔西北民居。

第四章 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改善重要河湖流域生态环境,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建设乌蒙山生态廊道。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继续实施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开展草海退耕还湿、生态隔离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到2025年,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280万亩,退化林修复500万亩。实施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支持织金等采煤沉陷区,大方、七星关炼硫区,赫章、威宁炼锌区生态环境修复及历史遗留污染治理。

建设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带。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大乌江、赤水河、六冲河、三岔河、牛栏江、可渡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力度,推动夹岩水库湖滨缓冲带植被修复,到202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50平方公里、中小流域面积6900平方公里。推进总溪河、鸭池河、三岔河等河段及重要水源地沿线立地植被恢复,加强水库河堤、城市绿地等生态建设。探索国土空间差别化用途管制,整体推进乌江、珠江干支流生态保护治理。

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坚持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科学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特色经济林等,促进石漠化区域林草植被正向演替,到2025年治理石漠化面积1000平方公里。实施岩溶山区生态治理与资源利用科技重大专项。

第二节 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降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

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在全面摸清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底数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全面实施污水溯源,按照“一口一策,一抓到底”要求编制整治方案并落实到位。加强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区、矿山开采区等的地表水环境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置短板,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覆盖,有效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提升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水资源保护,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深入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及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排查整治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督促指导铅锌冶炼企业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周边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并探索采取防范措施。实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成一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整治及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强化医疗废物闭环管理和全程跟踪。加强噪音污染治理,全面实现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自动监测,县级以上城市功能区夜间监测达标率达到85%。

第三节 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节水节能意识。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支持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支持可降解塑料绿色环保产业项目建设。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建立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机制。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0%以上,中心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中心城区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环卫车辆等新增或更新全部使用新能源。

第五章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支持毕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

第一节 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相协调的空间格局。加强赫章、威宁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建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农业生产向金沙—黔西低山丘陵林农区、大方—织金—七星关等粮食生产功能区集聚。

第二节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健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考虑地方财力情况,将生态保护区域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等纳入分配因素,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支持毕节落实长江保护修复相关任务。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建立健全珠江、乌江等流域跨省横向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深入推进云贵川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促进收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创新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开展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加快威宁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单株碳汇”等试点。

第三节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探索核算结果在项目实施、政策制定、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方面参考应用。支持毕节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森林等生态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交易,支持毕节碳汇与相关减排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和用能权交易机制。推动长江、珠江流域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合作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培育提升“乌蒙山宝·毕节珍好”等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进生态产品认证。支持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探索规范开展生态产品抵质押融资服务。支持在毕节实施国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第四节 构建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七星关、织金等城镇的贯通河流和威宁、赫章等县的采矿废弃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完善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落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集成生态环境大数据,推进“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数据共享。

第六章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打造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做强“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旅游品牌,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第一节 集聚创新资源

支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区,推动开发区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围绕新型能源化工、山地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引进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入驻,强化创新引领和转化应用。支持建设西南复杂煤炭区煤炭清洁利用研发中心,推动精细勘查、智能开采和煤炭资源深加工利用。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技术、装备研发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技术创新联盟,健全合作机制,开展人才交流。

第二节 推进新型工业化

稳步发展基础能源产业。立足服务能源安全战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毕节建设西部地区煤炭重点增供保供基地,加快推进织金文家坝二矿、金沙龙凤煤矿一期等项目建设,新建大方白布煤矿等一批90万吨/年以上矿井,推动生产煤矿综采综掘全部实现智能化。支持开展无井式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全链条现场先导性试验。对煤矿安全技改、瓦斯抽采利用和煤矿智能化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和金融支持。加快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统筹做好煤电机组延寿和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发展,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的大型燃煤机组,推动威赫电厂、金元织金电厂等660MW级高效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项目建设投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煤层气抽采规模化矿区建设,打造南方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基地。稳慎有序推动氢能项目,在威宁、赫章探索建设平价光伏制氢项目,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支持威宁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低碳高载能项目,探索开展区域性风、光清洁能源供电方案。

加快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业。加快建设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稳妥谋划纳雍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延伸发展下游精细化工产品。支持开展优势矿种勘查开发。加快建设铅锌采选冶一体化精深加工项目,开发利用伴生锗资源,提升铅锌矿产资源深加工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磷矿及其伴生资源,加快建设织金摩天冲磷矿250万吨/年、银厂沟—甘家丫口磷矿100万吨/年采选项目和织金精细磷化工项目。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智能煤机、节能环保装备,培育农业机械及数控磨床等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光伏玻璃、新型墙体材料、高端耐火集料等新型材料,打造新型建材基地。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电子元器件等产业。培育发展健康医药产业,依托党参、天麻等道地药材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医药中间体及中成药产品,加快发展抗病毒类生物技术药物及配套产业。

第三节 推进旅游产业化

推动重点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推进织金洞、阿西里西·韭菜坪、油杉河、九洞天、乌江源百里画廊、威宁锁黄仓、金沙三丈水等旅游景区建设。开展黔西观音洞文化遗址、赫章可乐遗址、大方奢香博物馆等保护提升工作。依托独特的岩溶地貌景观,发展生态旅游。

加快“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毕节打造国际知名山地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加快夜郎文化可乐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支持毕节依托古彝文化、水西文化等创建黔西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快建成拱拢坪等森林康养基地,有序开发养生保健产品,打造健康旅游目的地。深化体旅融合,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建设环草海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户外营地等户外运动设施,支持举办全国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等体育赛事,打造威宁高原训练基地。

第四节 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建设毕节数字经济产业园,加速大数据产业集聚。支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基于5G的应用场景。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推进“数字毕节”建设,加快建设政务云平台、城市数据大脑、数字孪生城市,以数字化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完善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等市场运营体系。

第七章 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西线重要节点,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构筑完备优质绿色高效基础设施运行体系。

第一节 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开展昭黔铁路贵州段等铁路项目前期研究,支持园区和重点企业建设铁路专用线,建成毕节高铁客运枢纽中心二期工程。推动国家和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施国道城镇过境线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完成公路危旧桥改造和县乡公路路面改造提升。加大对毕节综合运输枢纽公共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毕节飞雄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航线网络,加快建设威宁机场,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运基础设施。

第二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现有水利工程挖潜配套、节水改造、维修养护和调度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后续建设,黔西北水网开工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引提水工程。推动在建中小型水库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协调推进玉龙大型水库和其他中小型水库前期论证工作,具备条件的加快建设。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提升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等项目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山洪灾害防治、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予以支持。支持毕节实施水源、水系联通工程及配套输水网络工程,构建城乡供水保障网,推动“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继续推进金(沙)黔(西)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支持建设毕节中心城区和县城防洪排涝项目,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第三节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能源开发基地、加工转化基地与能源输送通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成一批电力送出工程。完善电力输配骨干网架,建设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分布式智能电网。建成金海湖输变电工程,推进威宁乌撒变电站扩建工程,实施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在落实好气源前提下,稳妥推动毕节各县(区)通天然气。支持毕节建设煤制清洁燃料项目配套油库,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提升管网设施利用率。

第四节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实现5G基站全域覆盖,推广升级千兆光纤网络,推动互联网城市出口带宽扩容。实施道路、能源、管网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建设。推动重大科技、产业技术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应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

第三篇 推动人力资源开发 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立足毕节人口规模和结构,以职业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

第八章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推进毕节职业学校扩容提质,深化产教融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第一节 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瞄准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方向,合理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2025年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深化职普融通,拓宽中职和专科本科衔接渠道,探索长学制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加快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毕节工业职业学院提质发展,支持织金中等职业学校、大方综合职业技术学校等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建成毕节职教城二期工程。支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职业院校遴选。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支持与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联合共建职业技术学院,促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第二节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依托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宁经济开发区等高水平建设产教融合园区,推广“产业园区+企业+职业院校”培养模式,推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工业职业学院等与优强企业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引企入校”“引校进企”“前店后校”等合作模式,推进校企合一、人员同训、设备共享。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和学徒实习实训。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鼓励以资源库为载体持续深化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和集团化办学,推动行业协会、骨干企业、职业学校联合组建产教融合联盟,实现学校、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三节 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衔接机制,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建立灵活开放的课程设置、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等人才培养方式,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打造具有毕节特色的人力资源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技能培训机构,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提升人力资源培训水平。完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

第九章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坚持以用为本,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第一节 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

支持毕节与国内一流农业高校合作,打造“专家库+推广团队+经营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推动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毕节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疗专家+本地医生”联合诊疗团队,加强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深入实施教师“特岗计划”,完善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教师配置标准。支持毕节与国家有关部委、东部发达省市通过自主协商选派年轻干部进行学习锻炼,选派各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到东部地区科研院所、医院、高校等进行研修学习。鼓励东部地区科研院所、医院、高校根据需要选派专家到毕节挂(任)职,培育科研骨干。

第二节 多渠道引才聚才

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西部之光”“博士服务团”等人才和引智项目向毕节倾斜。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面向毕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同心智力支持工程”、院士专家柔性引进项目等,支持用人单位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省内外人才。推进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科技创新基地、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等聚才平台建设,新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至3个。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建立毕节在外优秀人才数据库,推动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深度融合,吸引优秀人才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馈等方式回乡创新创业。对毕节吸引聚集人才积极予以资金倾斜支持,依法落实津贴补贴、科研经费等政策。农民工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事业单位可通过特设岗位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毕节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第十章 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强化服务平台支撑,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激发各类人才就业创业活力。

第一节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医疗、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保障服务。支持毕节结合实际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等领域的在毕节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科研奖励和生活补助。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学历比照制度,扩大职称评聘覆盖面。落实技师聘任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

第二节 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支持建设毕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企业。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等合作,健全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政企合作,大力培育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优化完善创客空间、开放工坊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运营机制。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等有利条件,联合行业领军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第四篇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以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十一章 完善统一战线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势,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参与和支持毕节建设,推动毕节成为统一战线助力地方改革发展实践展示窗口。

第一节 丰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基层实践

健全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机制与重大问题决策协商制度,研究成立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专家指导组,邀请党外人士参加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治理等方面重大决策论证活动,对重要规划、重大政策等进行咨询论证。充分发挥党外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等人才团队优势,每年组织100人次以上专家赴毕节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推动成立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指导组,协调科研院所帮助谋划申报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立足毕节所需、党派所能,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院士专家、杰出青年等高层次人才开展专项技术攻关。支持举办“企业家毕节行高峰论坛暨招商引资洽谈会”,帮助引进优强企业。协调东部各省市统一战线,帮助毕节开展企业家培训。通过聘请统一战线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督导员等形式,对地方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第二节 完善统一战线长效支持机制

支持中央统战部牵头,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参与,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助力毕节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与毕节双向互派干部挂职等,打造统一战线社会服务实践基地、党外干部实践基地。支持毕节建成全国统一战线培训基地。完善教育、医疗对口帮扶机制,推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成立教育医疗联合工作组,建立知名专家担任(兼任)毕节高校校(院)长、医院院长协调机制并实现毕节所有高校、三级医院全覆盖,帮助培训教育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住院医师、全科医生等各类人才。支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打造一批特色学科,协调1至2所全国知名大学帮助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打造“双一流”学科。帮助引进品牌学校开展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协调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对口支援毕节有关高校。支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等打造国内一流专科。持续推进市县乡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专家坐诊,推动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联网+智慧医疗”建设全覆盖。

第十二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培育更多更有活力和创造力、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第一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深入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扩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使用范围。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推动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支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属于省级发证的矿业权委托毕节组织招拍挂出让,鼓励矿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风险勘查。推进完善“净矿”出让新机制,支持开展集体石漠化土地改革试点。支持毕节开展普惠金融改革,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开展县域金融改革创新、金融工程等试点。支持毕节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和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第二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年报“多报合一”。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加强与用地、环评等制度的衔接。全面实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评估评价事项进行区域评估。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流程,对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施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和在线并联办理。鼓励制造业领域相关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参与投资毕节重大产业项目。充分应用居民“刷脸办电”、小微企业“一证办电”,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允许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在处置被查封财产时无需办理解封手续。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维护公平竞争。推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慧化升级,推动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当日办结服务,优化企业注销登记和正常跨区域迁移服务。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促进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第三节 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机制改革

鼓励煤炭企业、火电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推进煤炭和煤电实现联营。优化煤炭资源开采方式,降低开采成本,促进发电成本降低。健全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制度,平衡水火电利益关系。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协商制度,稳定煤电双方市场预期。鼓励毕节通过参与送受电双方协商、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形成合理送电价格。建立“西电东送”长效机制,完善“黔电送粤”交易机制。建立与湖南、重庆等周边省市“黔电送外”合作机制。支持毕节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发挥贵州能源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作用,统筹平衡能源供需。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试点,探索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完善电煤储备制度,健全“基础存煤+季节存煤+应急存煤”机制。加快织金等煤炭储备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或企业建设煤炭储备交易中心。建立天然气产供储销一体化发展和综合性调度机制。

第十三章 积极推进区域开放合作

全面提高开放合作水平,推动区域联动协作,促进中心城区、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打造黔滇川省际交界区域重要增长极。

第一节 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推进毕节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支持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共享通道资源,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等会展平台,加强与东盟在能源、教育、农业等领域合作。建成毕节国际内陆港,推进黔滇川区域物流联动发展。支持毕节设立航空口岸和铁路口岸。

第二节 深入推进区际互助合作

支持毕节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东部地区企业到毕节开展产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加快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推动东部地区优质教育、医疗机构与毕节学校、医院“一对一”合作,共享优质资源。推动东部地区科研机构对毕节产业转型发展、生态治理修复等领域技术难点开展联合攻关。稳定“黔电送粤”规模。推动毕节与四川、云南相邻地区加强产业协同、合作发展。加快推进毕(节)水(城)兴(义)能源资源富集区联动发展,推动毕节与贵阳、遵义共同打造贵州发展“金三角”。

第三节 推进新型城镇化

构建以七星关—大方中心城区为发展极核,黔西、威宁两个城市副中心为支撑,赫章、纳雍、织金、金沙为主要节点的城镇体系。推进七星关—大方同城化,加快建设骨干路网,加强高铁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互联互通,增强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聚集能力,打造黔滇川省际交界区域重要节点城市。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城市更新、城市生态修复,推进污水处理及供气、供热、地下综合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海绵城市。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郊区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第十四章 完善共建共享体制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脱贫群众为重点,健全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机制,健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有序引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自愿入股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城市“三变”多元新模式。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返租倒包、订单合同、流转聘用、服务协作、股份合作和资产收益等方式,鼓励群众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联结。强化对市场主体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创新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办新型集体经济。

第二节 持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合理确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稳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完善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实施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的开发式帮扶。

第三节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深入推进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提升,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提升高等教育供给质量。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实现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建设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到2025年,建成城镇义务教育学校130所,新增小学学位16.2万个、初中学位9万个。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县区调整,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特色发展高中教育,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新增高中学位6万个。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应用型大学,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达到有关要求时按程序升格为本科院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按程序升格为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节 加强医疗卫生健康保障

提升优生优育保障服务水平,支持普及罕见病高危家庭基因筛查、孕期检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市级医疗机构提档升级,支持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黔滇川省际交界区域医疗服务高地。鼓励综合医院多院区发展,拓展巡回医疗、进修培养等多元模式,加快发展感染、呼吸、重症等重点专科群。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18个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健全中医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健全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完善重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推动疾控中心提质扩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突发疫情。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管控措施,适时做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物资保障平战转换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切实保障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不乱。

第五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加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六节 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扩大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公园,支持在不妨碍防洪安全前提下利用城市沿河两岸等场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补齐乡村公共体育设施短板,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第五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第十五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毕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干部锐意创新、埋头苦干、同心攻坚,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节 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稳妥化解毕节政府债务高风险县区债务风险。毕节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可按程序向贵州省政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毕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毕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污染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等项目。鼓励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毕节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融资担保业务按规定给予支持。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逐步推进农民住房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支持毕节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

第三节 加强土地要素供给保障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资源本底情况和发展建设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毕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严格保护耕地前提下,适度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实事求是、应划尽划的原则,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与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完善城镇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推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允许创新生态移民

迁出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政策,支持探索煤炭采矿退出区域建设用地空间置换、指标交易的路径,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工矿废弃地治理,整理腾出的建设用地可作为节余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管理,复垦出的耕地节余指标可按规定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

第十六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贵州省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毕节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程序报批。国家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毕节的指导,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加强宣传引导,支持各类主体参与毕节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共同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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