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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金融"联动效应!贵州制定助企纾困4方面13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有关精神,贵州省财政厅发挥财政金融联动效应,制定了助企纾困4方面13条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增长。

一、稳定市场主体4条

1.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激活市场活力。

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弱化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不高于2%/年,并逐步降至1%/年以下。

省级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担合作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贷款利息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3.发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效益,有效引导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我省每年确定1-3个市(州)、县(市、区、特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示范区并给予资金奖补支持。

4.促进金融业态加快发展和优化升级,打通社会经济融资供需循环。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普惠、科技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改革试点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金融机构体系,鼓励“7+4”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实施上市挂牌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试点进行奖补,对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经评定后分上市板块类别给予400万元、3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产业发展3条

5.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稳住农业保险“基本盘”。

优先保证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和马铃薯等粮油作物投保,保障农业保险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支持各市县财政部门发展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产业,降低市县财政补贴比例,将中央政策性养殖险市县比例由9%下调至5%;

对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实施脱贫地区费率优惠,免除自愿参保的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自缴部分保费。

6.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保险,提供风险兜底保障。

以我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省财政将按照40%给予奖补支持。

7.强化担保、信贷、保险政策协同,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农业纾困。

积极对接、督促落实“财金-聚农贷”业务;

积极引导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等金融工具联动。

三、促进有效投资3条

8.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有效扩大投资促进消费。

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四化”及生态环保领域,强化基金招商引资功能;

2022年上半年完成全年基金投资计划的60%,三季度末完成全年投资计划,提升基金服务市场主体质效,带动区域产值、税收、就业等持续增长。

9.规范运用PPP模式,促进投资领域提质增效。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严格按照四个“不得”要求运作,加强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源杠杆撬动作用,促进投资领域提质增效。

10.发挥省级金融机构资源聚集优势,助力地方资产盘活。

贵州金控集团要充分发挥资源聚集优势,有效扩大股权投资,推进市场化增信担保业务,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作用助力地方资产盘活和优势产业发展。

四、落实政策保障3条

11.发挥财政金融政策联动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完善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管理办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深化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惠及更多中小微市场主体,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12.加大各级金融机构考核力度,健全金融服务实体长效机制。

结合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分类制定省管金融类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加强省管金融类企业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方向标的作用。

13.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督促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

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细化完善内控体系,强化自身资本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稳健发展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全文查看: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来源 贵州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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