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该厅日前对贵州省农村开发扶贫促进会等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这9家被撤销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都是因为连续2年(2019年、2020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具体包括:贵州省农村开发扶贫促进会、贵州省农产品产业商会、贵州省暖心企业帮扶公益协会、贵州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商会、贵州省企业安全文化促进会、贵州省烟花爆竹生产协会、贵州省尚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贵州阿水野战运动俱乐部、贵州中小学双快作文教育研究院。
这9家社会组织连续2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省民政厅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省民政厅提醒广大社会组织,请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年检,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