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崇州2岁女童遭烈犬撕咬事件,引发社会对文明养犬的关注和讨论,讨论的焦点是如何处理好市民养犬与保障公共安全的关系。那么贵阳对城镇养犬有哪些要求?禁养犬有哪些?如何做好犬只管理工作?
10月23日,记者采访了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朱锴嘉,他认为城镇养犬需要管理部门和养犬人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要提高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做到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养犬人是关键,目前各级管理部门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我们在工作中进行了宣传,养犬人也应该主动学习,提高认识。”朱锴嘉介绍,早在2004年贵阳市就出台了《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较早开展城镇养犬管理。
根据《规定》,养犬人应在养犬之日起10日内、幼犬出生后60日内注射兽用狂犬疫苗,并及时办理养犬登记,领取犬证,持证养犬。此外,养犬人携犬出户应采取栓犬绳等防止伤人的措施,不携犬乘坐中、大型公共汽车,做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清除犬粪等工作。
“日常工作中,我们主要是提醒养犬人定期年审,宣传养犬法规,教育引导大家文明养犬。”朱锴嘉表示,部分养犬人对相关规定认识不到位,出现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养犬人,我们首先是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将对养犬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若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像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犬等犬只是禁养的。”朱锴嘉还提醒,城镇居民不能饲养禁养犬只,体型较大的犬只也应在安全场所圈养。
做好犬只管理工作是贵阳公安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早在9月28日,贵阳公安就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文明养犬百日攻坚行动。“四川崇州2岁女童遭烈犬撕咬事件发生后,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养犬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城镇养犬管理和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养犬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好犬只管理工作。”朱锴嘉说。
最后,朱锴嘉还建议,市民在养犬之前要做好准备,主动学习动物防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养犬;携犬外出时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吓到或伤到他人;还可以将犬只带到专业训练场培训,降低犬只的攻击性,减少不必要的风险。(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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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贵阳贵安烈性犬名录的告知书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9号)》规定,以下为烈性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英国斗牛犬、狼青、昆明犬、马犬、杜宾犬、恶霸犬、土耳其坎高犬、阿富汗猎犬、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勒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猎犬、苏俄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法国波尔多犬、俄罗斯高加索、威玛猎犬、雪达犬、纽芬兰犬、大丹犬、德国牧羊犬、意大利纽波利顿、斯坦福斗牛梗以及具有以上品种的杂交后代。
后续烈性犬名录如有调整,以省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