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上11点,安顺交警接到报警称:开发区南马大道实验小学附近有一小车驾驶人涉嫌酒驾。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地点信息,民警到达现场,将涉嫌酒驾的嫌疑人李某某以及报案人带回大队进行核实处理。经询问得知:当天晚上10点左右,李某某驾驶轿车从开发区南马大道302医院往开发区实验小学方向行驶时,占道别了一辆出租车,随后双方产生口角争执时,出租车驾驶员发现李某某身上有很浓的酒气,随即报警。
民警现场对李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驾检测,检测结果为:76mg/100ml。证据当前,李某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某处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因其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遂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后,李某某对自己酒驾的行为后悔不迭,在交警队自己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因为他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懊悔,他就在我们处理的过程当中,不停地扇自己嘴巴子,然后我们就劝他不要这样,会对他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安顺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欧道河告诉记者。
李某某交代:自己多年前因其他原因被吊销了驾驶证,今年好不容易考了回来,今天因为酒驾,驾照又没了。说到这里,李某某更是忍不住嚎啕大哭,言语间都是后悔。见李某某情绪不稳定,民警便通知其家人前来将他接回家。
安顺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危害大,不要铤而走险,不要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当成一句空的口号。
本台记者:杨隆曼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