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一物管公司老板为逃避债务,竟唱“双簧”,一边大喊“我没钱”,一边却偷偷将公司资金存入私人账户规避法院执行。没想到被法官逮个正着,结果,他被送进了拘留所。
王某被带回法院接受调查
据了解,兴义市的谢某和王某,二人在某物管公司工作近6年时间,因该物管公司拖欠其6个月工资不给,导致二人被迫离职。经劳动仲裁裁决,该物管公司需支付谢某、王某拖欠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合计66639元。
兴义市法院受理此案后,为敦促该物管公司及时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冻结其对公银行账户1万余元,尚有5万余元未履行。
私人微信账户
有部分员工反映:“老板王某日常出手很是阔绰,不像没钱的样子。”
法官:王某,你是公司负责人,拖欠员工工资这么久,准备如何履行?
王某:“公司确实没有钱,我生活费都快没了,哪有闲钱给他们工资哟。”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态度蛮横。
法官:“公司收的物业费去哪儿了?对公帐户上怎么没有体现?”
王某:“收的物业费都还其他外债了,现在公司真没钱。”
某物业公司
执行干警发现王某在刻意叫苦,于是直接来到该物管公司财务室准备调查核实。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是,该公司财务人员正在用微信收取主业交的物管费,验钞机正在数着部分钞票。
原来该公司的资金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入账到某私人账户。
法院开启执行“绿色通道”,干警迅速出击,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划扣被执行人资金5万余元。
在法院执行干警努力下,2名离职员工谢某和王某顺利拿到了久违的工资及补偿金。
而物管公司负责人王某因恶意逃避执行以及其他相关执行案件,被兴义市法院依法拘留15天。
法官说法
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违法犯罪行为,企业经营者于情于理都不应当触犯这条法律红线。
强制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拒付劳动报酬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孟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