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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8.2万人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鸿杰)12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举办的2022年全年民政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贵州多争取到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94亿元,同比增长了15.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8.2万人(农村170.3万人、城市57.9万人)、特困人员9.86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共99亿元(其中低保金87亿元,特困供养金12亿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3万人次、2.2亿元,切实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认定暂行办法》,9个市州全面出台配套政策,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的政策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指导观山湖区、赤水市、麻江县等地扎实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探索“物质+服务”新型救助模式。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全省211个乡镇(街道)顺利承接审核确认权限。

聚焦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制发相关意见方案等文件,确保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平稳过渡。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作用,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衔接,动态将符合条件的预警人群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共发出预警信息7.3万条,已主动将2500余人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共将165.5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8.3万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健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在全国率先制发《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社会救助领域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消除数据共享壁垒,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

聚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679元/人/月、5292元/人/年。共对240.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59亿元;对7301名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1905名未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将1.47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7.6亿元,增长15.3%。省级财政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9亿元,增长24.9%。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质增效。组织23家成员单位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今年以来全省共救助8416人次。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2021年至2022年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12人次。2022年11月21日,我省启动2022年至2023年“寒冬送温暖”工作,全省已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3人次。全省在民办托养机构人员已全部接回到公办机构托养,全省全面建立救助管理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月报告制度,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今年以来,将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700元/人·月和1200元/人·月,每月分别提高100元和150元。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3.9亿元。持续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下拨孤儿助学资金2132万元;多方筹措慈善资金,保障参加高考考取高职、大专、本科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2022年全省录取高职(大专)以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0人。加强医疗保障,制发《关于开设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省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等文件,省医等13个省级医院为全省33个养育儿童的儿童福利院开设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扎实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共实施434例。加强就业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创业就业支持范围。累计下达5147.43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监测发现、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孤独症儿童救助保护等关爱保护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完成1050万名常住未成年人基本信息采集。将符合条件的4.5万余名留守儿童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政策范围。下拨资金2500万元支持各地新建50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观山湖区、普安县完成国务院未保办评估验收。

残疾人福利精准全面。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与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方案》,明确从2022年7月1日起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90元/月/人、70元/月/人。目前,已下拨2022年省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2.83亿元,全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8万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4万人。指导遵义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已完成康复辅助器具体验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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