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花果园M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依据是什么?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核查。
部门回应
对此,南明区回复称,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下放第一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14】2099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下放第二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15】940号)文件和黔发改收费【2016】865号文件,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停车收费由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双方共同协商。根据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文件,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共同议定,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可共同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听证,以评估或听证结果为参考进行协商,并向小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省政府第190号令《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住宅小区专有停车场收费,由所有权人、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专有车位使用人共同协商确定。
此前,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过花果园M区地下停车收费问题的反映,执法人员已于8月13日到现场询问调查。据了解,M区1-4栋(兰花广场)于2017年11月份开始收取停车费,M区5-16栋于2020年4月8日开始对业主进行收费,在停车场进出口醒目位置,都有收费价格、收费标准公示。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赵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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