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南明区文旅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家新注册旅行社的经营管理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要求依法依规经营。
约谈现场
当天,南明区文旅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对旅行社经营管理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该旅行社严格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不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活动,不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委派无证导游等。同时还讲解了南明区有关旅行社的奖励扶持政策,宣读并签订《南明区涉旅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告诫书》《南明区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发放《贵阳市旅游维权指南》《南明区旅游法律法规汇编》等相关宣传资料。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南明区文旅局将采取对新增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和实际经营管理负责人开展营业前约谈的方式,事先提醒告知旅行社经营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明区旅行社行业管理方面的要求,积极引导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诚信经营。下一步,南明区文旅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到该新注册旅行社进行实地检查。
(李如华 全媒体记者 赵松)